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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师范大学2022年“专升本”招生章程
来源:  作者:  编辑:管理员  日期:2022-04-18  点击率:41060  [我要打印]  [关闭]
摘要:

引题:

关键字:

为进一步深入实施“阳光招生”,做好贵州师范大学2022年“专升本”招生录取工作,根据贵州省招生考试院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一、学校信息

办学性质:公办           

学校代码:4152010663

办学层次:研究生、本科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

学校地址:花溪校区—贵州省贵安新区花溪大学城

宝山校区—贵州省贵阳市宝山北路116号

二、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由校党委书记、校长、校内有关部门负责人等组成的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学校的本科招生录取,招生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招生与就业指导处,具体组织实施招生录取工作。

三、招生计划

我校2022年“专升本”分专业招生计划以省教育厅下达,省招生考试院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四、专业考试划线原则

(一)我校根据招生专业的基本要求和考生专业考试成绩,以及参加专业考试考生人数,分专业不分科类按不超过招生计划数2倍的比例划定专业考试合格分数线,生源不足的专业可适当调整招生计划。

(二)免试文化课入学退役士兵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考查不划定考试合格分数线,未参加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考查的视为放弃考试和录取资格。

五、录取规则

(一)按照贵州省招生考试院有关文件规定,报考我校“专升本”的考生在文化考试成绩和专业考试成绩双上线的条件下,按合计总分(文化考试成绩和专业考试成绩之和)排序,各专业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果合计总分相同,按文化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若文化考试成绩再相同,按语文(文科)或数学(理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二)免试文化课入学的退役士兵按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考查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六、身体健康要求

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执行。

七、收费标准

按照贵州省发改委、财政厅、教育厅批准的普通本科专业学费及住宿费收费标准收费。

八、毕业与学位

(一)录取到我校的专升本学生编入相应专业本科三年级组织教学。专升本学生进入本科专业学习后,不得转专业或转学。

(二)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或修满学分,且达到学校有关毕业要求,准予毕业,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经教育部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的贵州师范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证书。

九、入学资格审查、复查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学校将对其进行入学资格审查、复查。经核实,对发现弄虚作假,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新生,根据有关规定,取消入学资格。

十、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851-88909960,0851-86701855

监督电话:0851-83227014

   学校网址:https://www.gzn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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